| 居士的名分与居士的事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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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印光大师 文章来源:东林寺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6-3 18:10:34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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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关键字:居士,名分,与,居士,事业
金沙居士林,已经成立,当于居士之名实事业,一肩担荷。则世返唐虞,人希圣贤,当不久可亲见矣。所言居士之名者,居家修道之士也。实者即敦伦尽分,闲邪存诚,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,修行世善,以立其基。真为生死,发菩提心,信愿念佛,求生西方,普愿自他,同了生死。能如是者,方可不负居士之名。事业者,即以身率物,宏扬佛化,唯以自利利他,己立立人为志事。于虚名浮利,略不萦心。于伦理清规,决不违犯。俾凡见者闻者,悉生景仰之心。所谓以言教者讼,以身教者从。世出世间,无一事不以身为本者。本若不立,纵有作为,悉是场面上事。既非真修,必招外侮。反令邪见人据此以谤佛法。自他二利既失,生死大事何了。若是入林林友,各发金刚坚固之心,誓行自他兼利之事。尽伦学儒,尽性学佛。追踪过去先觉,不肯稍涉退屈。是名真佛弟子,是名真大丈夫。则居士之名实事业,可以光辉即世,垂裕后昆矣。 为鸿业取法名为慧业,谓以智慧,断除世间恶业,修持往生西方之净业,此之事业,方为鸿业。世间修身立业,以至为圣为贤,若比往生西方,了生脱死之业,则小乎小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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